Sharp Famicom 烤箱廣告.png

由於日文中常把長字串名詞給去尾留頭,成為新字,所以任天堂紅白機 Family Computer(日文:ファミリーコンピュータ)也稱呼為 Famicom(ファミコン)。縮寫的名稱甚至比原來的名稱更響亮好記。

 

Nintendo famicom.png

*五六年級生的回憶:紅白機Family Computer。(上圖,圖片擁有者 Famicom Fan 同意授權使用)

 

但是有趣的是,這個縮寫名稱的商標權利,當時卻不在任天堂手上。早在1979年,Sharp(夏普)曾經把自家製造的烤箱取名叫做「ファミコン」呢!1981330日,Sharp申請日文ファミコン的商標名稱使用權(原始商標出願公告「昭58-66220號」,目前為登錄番號第1681105號),指定在「民生用電氣機械器具」商品上使用。

 

 Sharp Famicom 烤箱廣告.png

*你知道Famicom(ファミコン)這名稱最早是使用在1979Sharp製造的烤箱名稱嗎?(圖片來源圖片來源:http://zatsu-gaku.com/game/100420.html

 

 Sharp Famicom 商標名稱公告01.png

*最初的Sharp日文ファミコン商標名稱公告(1981)。(圖片來源:http://loderun.blog.so-net.ne.jp/2007-07-15

 

紅白機在1983715日發售,可是同年1031日,Sharp才申請日文「ファミコン」與英文「Famicom」的商標名稱使用權(原始商標出願公告「昭60-29389號」,目前為登錄番號第1832596號),指定在「娛樂用具」商品上使用。在Sharp登記之前,任天堂絲毫沒有意識到這點,這根本將了任天堂一軍。該說任天堂慢了一步,還是Sharp的嗅覺實在靈敏?

 

 Sharp Famicom 商標名稱公告02.png

*最初的Sharp 英日文 Famicomファミコン商標名稱公告(1983)。(圖片來源:http://loderun.blog.so-net.ne.jp/2007-07-15

 

1980Sharp向任天堂提供Game & Watch螢幕貨源開始,兩家公司便展開緊密的合作關係。既然兄弟想分一杯羹,談妥了什麼都好辦。

經過交涉,Sharp將「娛樂用具」商品「Famicom」的英日文商標權(第1832596號)轉讓給任天堂。而前者經過後者同意後,可以販售標示有「Famicom」字樣的相容機種。

 

 Nintendo Famicom 商標名稱公告.png

*目前任天堂持有第1832596號英日文「Famicom」、「ファミコン」商標名稱的公告。(圖片來自:日本「特許・実用新案、意匠、商標の簡易検索」網頁)

 

Sharp在這個授權條款下陸續販售的紅白機相關產品有:FC一體型電視「ファミコンテレビC1」(原名マイコンピュータテレビC11983)、磁碟機一體型主機Twin Famicom(ツインファミコン,1986)、業務用影音編輯主機Famicom Titler(ファミコンタイトラー,1989),與之後的SFC一體型電視「スーパーファミコン内蔵テレビSF1」(1990)。

以上機種由於販售數量不多,每一款都是老電玩收藏愛好者心目中的逸品。

值得一提的是後來由Sampo(聲寶)發售的台灣版FC電視,雖然是純正的MIT商品,卻是道道地地經由Sharp授權的正廠相容機;在那個滿地小天才、創造者,任何台灣廠商只要冠上「XX者」的名字就出一台山寨紅白機的年代,可說是唯一的「正版」野生台製任天堂主機。由於這款聲寶任天堂電視連日本本地都買不到,它已經成為懷舊電玩世界中的「台灣稀有原生種」之一。(本段感謝 神楽坂雯麗 補充)

 

 Sharp C1 廣告.png

*Sharp發售的Famicom相容機電視MyComputerTV C1,內部使用RGB訊號輸出螢幕。(圖片來源http://www.sara.to/sigure/trea/h01.html

 

 Sharp Twin Famicom.png

*總共有四種型號的Twin Famicom。(圖片擁有者 Famicom Fan 同意授權使用)

 

 Sharp Tiliter.png

*內部線路擁有原生RGB續接,外部採用S-Video輸出的Sharp Famicom Titler,可以對遊戲過程或其它的影片進行編輯並輸出,在當時是只有電玩雜誌、媒體等專業單位才會採購的業務用設備。(圖片來源:http://www.techeblog.com/index.php/tech-gadget/this-is-not-an-old-computer-just-a-rare-nintendo-console-made-specifically-for-recording-gameplay-footage

 

 Sharp SF1.png

*SFC內藏型電視SF1 ,內部使用S-Video訊號輸出螢幕。(實物擁有者為 Famicom Fan。)

 

 Sampo C1 .png

*台灣版紅白機電視Sampo C1 ,當年由與Sharp有合作關係的聲寶發售。(實物擁有者為 Famicom Fan。)

 

在這件事之後,每當任天堂進行新主機或遊戲開發,總會登記一大堆可能會使用的商標,想必是在這件事情上學乖了。不過,事與願違的,任天堂已經在台灣登記多年的「神奇寶貝」(ポケットモンスター)商標,在對岸已經先一步被註冊的情況下,只好另外統一中文名稱為「精靈寶可夢」。

 

值得一提的是,這種因為先登記了商標,而賺到合作機會的另一個經典案例,就是台灣展碁。台灣展碁在多年前就因為該公司名稱縮寫「Weblink International Inc.」的緣故而註冊了「Wii」商標,結果因此意外贏得Wii在台灣的代理權,結束曾商(博優)在台灣長年的任天堂獨家代理。(本段感謝 低分少年Low Score Boy 補充)

 

商標是公司的無形資產與形象的代表,更有可能影響商機;時至今日,Sharp僅握有少數家電產品的Famicom商標權。

近來,鴻海與Sharp合併的案子吵得台日兩地沸沸揚揚,若是成功了,你會希望郭董販售一台掛著紅白機商標的吸塵器嗎?

(本文構想感謝  EndlessFight 論壇  醉古無名   Blazblue 提供。本文 2016 3 1 日授權發表於《Fugu Café 未來復古》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資料來源:
「ファミコン」商標は誰のものか?
「ファミコン」はオーブンレンジの名前だった?
This is Not an Old Computer, Just a Rare Nintendo Console Made Specifically for Recording Gameplay Footage
特許情報プラットフォーム

A143+2G139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lack16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